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发布,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作者:   来源: 中国消费网  2020-02-20


  215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强调, 告知老年人,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指南》提出,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

  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

  《指南》强调,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

  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患者,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的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养老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慢性呼吸道疾病,病情稳定,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老年人急性发热,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如机构内有条件,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抽血送附近医疗机构检验)。同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必要再送医。

.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急危重症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衰、卒中、心肌梗塞、心跳呼吸骤停、急性损伤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腹痛、消化道出血、肠梗阻、重症肺炎、严重腹泻脱水等疾病,以及神经、心脏、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统的危急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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