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养老”15年后散伙,不应被简单贴上“失败”标签
作者:   来源: 红星新闻  2020-07-23


  “慈舟养老院”虽然宣告“退休”,但社会对互助养老的尝试,一定还会继续。

  1999年,时年72岁的退休医生浦逸敏阿婆和一群老伙伴们“众筹”5万元,买下上海嘉定外冈镇格隆村132号一栋闲置两层老屋,大家抱团取暖、互助养老,成立了一家“慈舟养老院”。但随着时间推移,老人们有的住进养老院,有的回归家庭,老屋里的老人日渐稀少,随着浦阿姨2017年住进马陆镇的养老院,老屋彻底闲置。经慎重考虑,她决定把老屋捐给村里。村支书承诺未来将老屋改建成村里的老人活动公共空间。

  从新闻的描述来看,当年的“慈舟养老院”,从一开始大家“众筹”买房,到过程中的互帮互助,再到社会周遭的援助,可谓展现了一种理想状态下的“互助养老”场景。如今,这个运行十多年的养老院“散伙”,或许在外人看来不无遗憾,但在“抱团养老”不断被提及的今天,其探索意义仍不可低估。

  首先,不宜给“慈舟养老院”的“退休”简单贴上“失败”的标签。应该看到,该养老院实际运行了整整15年时间,期间虽然不断有老人离开,但它至少陪伴不少老人度过了一段相当长的老年时间,的确发挥了实实在在的养老功能。

  而“散伙”的原因之一,就是随着生活水平和养老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其客观条件难以跟上社会需求升级的步伐,这其实是外部条件的变化导致的。像“每月交100元,水电费、搭伙费都在里面了”,这种水平放到今天肯定脱节了,但在过去却是接地气的。因此,不应该拿现在的眼光否定20年前的尝试。

  当然,也不必想当然地将之浪漫化,“慈舟养老院”背后其实是有不少门槛的。一是,老人必须具备自理能力,且年龄不宜过高;二是,一定的社会支持系统,包括社会捐助以及志愿帮扶。

  换言之,抱团养老本身就不是对所有老人都适合,也并非仅靠老人随意“组团”、一腔道德热情就能够成行,其背后需要老人身体条件和经济实力的支撑,也需要科学的规则、一定的社会支持。这是今天在推广抱团养老时,从个体到公共部门都应该正视的现实。

  事实上,抱团养老是否可行,近年来在中国学界有过不少讨论,一些地方也有零星尝试,但总体上,都还处于摸索阶段。而从包括“慈舟养老院”的探索来看,它们给出的最大启示就是,既不能对抱团养老有过高期待,也不应该进行简单否定。

  一方面,社会主流养老模式,在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依然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抱团养老以及其他创新模式只能是一种补充;另一方面,针对养老资源压力和社会养老服务多元化需求不断上升的现实,对于养老模式创新,也应该在公共层面有适当引导。像有不少专家建议,可考虑将抱团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这种方向或就值得尝试;而近年提倡的“以房养老”模式,也遭遇了一些现实问题,这些都需要公共部门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可以肯定,作为自发探索抱团养老模式之一的“慈舟养老院”,虽然宣告“退休”,但社会对互助养老的尝试,一定还会继续。这与民间社会朴素的“自发抱团”理想有关,也是社会养老理念和形势变化下的必然。不过,无论是哪种养老模式,“慈舟养老院”运行过程和最后捐楼这一举动,以及当地村委会的回应,它们所展现出的信任、合作、互助、共享的精神,都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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