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关于推动长三角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2019-11-19

 

民函〔2019614

刘艳、王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长三角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你们的建议经过了充分调研论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积极借鉴意义。经商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养老服务需求巨大。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5亿,占总人口的17.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上升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全国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将养老服务业发展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优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养老需求,有效培育多元服务供给,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大老年人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高。

  长三角是我国东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是我国最具活力与竞争力的区域之一。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确立的重大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促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20184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长三角地区既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较大的区域,也是养老服务发展水平比较靠前的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老龄化率分别达到34%23%22%19%,均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长三角养老服务合作机制,交流互鉴养老服务发展经验,探讨养老服务发展难题,研究制定工作举措,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这是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是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对长三角等中央确定的重要协同发展区域民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在长三角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在政策联动、规划衔接、资质互认、标准统一、人才流动等方面加强指导,探索实施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合作的操作路径,推动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加大指导力度。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深化背景下,本着“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务实合作、协同发展”的原则,从民政部层面加强对长三角等地区在民政业务领域改革先行先试的指导,聚焦更先进的理念、更充分的供给、更优质的服务、更公平的环境,突出城市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推动区域内城市间民政基础设施、服务规范等协调联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养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二是加强交流协作。支持构建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和行业间多层面、立体化区域协调体系。在区域性发展目标、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保持常态化沟通。支持长三角等地区民政部门通过组织会议、研讨等形式,建立健全区域养老工作协作协商机制,加快打造区域合作的平台和载体,项目化推进解决涉及长三角一体化养老的具体问题,全面提升协同能力。

  三是加速要素流动。指导推进统一统计口径,以共建养老服务领域统计制度为目标,明确统计范围,健全指标体系,建立共享数据平台。强化相互认证。以“一地认证,三地认可”为目标,逐步探索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和管理标准,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等的互认互通。

  四是便利异地养老。以推动异地结算为目标,研究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机制,方便老年人共享优待和服务资源。深化“养老顾问”,构建区域养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行业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养老信息互通,推进区域内老年人异地养老便利。

  五是发展养老产业。以公平放开养老市场为目标,制定区域内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探索“互联网+养老”,推进区域养老智慧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数据、信息、接口等统一,共建网站,形成大数据。相互参与和支持举办老年产业相关博览会,展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产品、新理念、新技术,共同打造助推养老产业发展平台。

  六是强化专业培训。以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共认的护理员资质评价制度,强化专业培训,培育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化市场,推动区域内各地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促进养老领域科学研究,为学者提供政策、数据等各种便利,加强研究成果的交流共享。研究建立一批长三角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养老实务教学,促进养老服务优秀案例普及。

  七是强化联动监管。以建立长三角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机制为目标,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养老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对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信息互通互联。建立异地处罚及时通报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区域内行业准入限制。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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