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民办养老迎“春风”!
作者:   来源: 榆林日报  2020-04-08


         截至2019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有59万人,占总人口的15.4%,现有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模式远远解决不了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养老服务工作已成为重大而紧迫的民生工程。为此,市人大代表陈亮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议,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了解,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交办到督办领办、从办理过程跟踪督查到承办单位与提建议代表见面、从办理情况专题视察到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进行全过程监督,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

        

         现状:多样化养老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

         目前,榆林市共有养老机构7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9家、民办养老机构47家。多年来,陈亮一直关注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他认为,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国家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看,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养老基础设施也有了大幅改观,但仍属于低水平的发展状态,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潜力还未得到充分开发。

         对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助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在规划制定、土地供给、手续审批等方面给予扶持。同时,采用以奖代补等政策,着力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在开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尽快建设多样化养老机构,为榆林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模式。

        

         破题:我市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取消民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度。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陈和平表示,作为承办这一建议的主要部门,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据了解,2017年,市委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十大战略问题研究中民生课题之子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列入《全市阶段性重大事项推进方案》予以重点推进。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积极落实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加快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使养老服务工作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目前,我市已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取消了民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度。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市内开办养老服务机构,与本市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待遇,进一步明确了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政策。并明确到2020年底,民办机构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全市民办养老床位新增不少于3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特别是在资金支撑方面,建立完善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等制度,全额纳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其中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自理老人)和每人每月200元(失能半失能老人),并首次建立了民办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

         陈和平介绍,我市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智慧化多种模式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养老机构迅猛发展,从十二五末的7所增加到了47所。2017年开展医养结合试点以来,推动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5家,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解决养老难问题开创新路子。其中榆阳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医养结合、集中供养服务的模式,被列为陕西省重点改革创新推荐项目和全市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同时,试点推动互联网+”智慧养老新模式。绥德、米脂、榆阳三县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突破口,与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协作开发建设互联网+”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紧急救援、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全面开展智慧养老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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