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建设农村幸福大院
作者: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2020-09-22


  为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提升脱贫攻坚成色质量,新疆自治区党委作出了建设农村幸福大院,解决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管责任,扎实推进全疆特别是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幸福大院建设。截止目前,全疆建设幸福大院430个,床位25082张,总投资20.78亿元,其中22个深度贫困县建设207个,床位16267张,投入资金15.08亿元;53个非深度贫困县计划建设223个,床位8815张,计划投资规模5.7亿元。

  一、加强顶层谋划,切实强化政策指引。新疆民政厅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到内蒙古等地考察借鉴先进经验,组织力量对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进行摸排、调研论证,报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农村幸福大院解决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幸福大院要符合农村养老特点,选址在乡镇政府驻地,规划用地适当宽裕,为老人活动和今后发展留有余地;自治区为22个深度贫困县每个幸福大院每年补助运转经费5万元,入住老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等。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及时出台推进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老人入住及启动运行工作方案、工作指南等系列文件,明确22个深度贫困县建设幸福大院207个,建设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解决,为各地全面推进幸福大院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根本遵循。

  二、坚持需求导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4月底,新疆自治区召开农村幸福大院建设推进会,对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新疆民政厅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定期视频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基层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派出4个指导组,赴南疆四地州就项目建设开展帮扶指导,先后三次就项目设计、功能布局、适老化规范、装修材料选用、消防安全等及时下发工作提醒,确保了在自治区推进会后10天内22个深度贫困县207个幸福大院全部开工建设,2个月内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项目建设质量好、速度快、零事故的目标,创造了很多“当地建设速度”。在项目布局上,充分考虑农村养老特点,22个深度贫困县207个幸福大院项目,选址在乡镇政府驻地的171个,占比82.6%;在中心村36个,占比17.4%,水电暖管网均可覆盖,医疗条件便利,95%以上新建项目按照平房四合院模式设计,多层建筑均安装了电梯,确保入住老人生活便利。

  三、着眼发挥作用,积极做好运行管理。新疆民政厅党组统筹考虑,在指导各地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认真谋划幸福大院启动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幸福大院管护人员选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幸福大院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6个指导性文件。指导22个深度贫困县选配207名懂双语的国家干部担任院长,通过公益岗位解决护理人员、厨师、保安人员2994人。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在南疆四地州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管护力量培训班31期,培训院长和护理人员3200余人,有效提升了幸福大院服务水平。指导县市民政部门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给的方式,按照满足一个月的用量,采购米面油等大宗生活物资9.6万余吨,价值444.87万元。为入住老人统一定制冬夏两季服装3.5万套、鞋袜2万套,确保老人入住后即可得到正常的生活供应。

  四、突出重点地区,精心开展帮扶指导。印发了《农村幸福大院运行管理工作指南》,明确了服务管理等6大方面标准。派出3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帮扶指导组,赴南疆四地州对幸福大院适住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帮扶指导,重点检查项目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一院一策”管理方案、适老化设施、管护力量配备等情况,确认符合入住条件后,有序安排困难老人入住。抽调北疆、东疆等地养老机构和民政厅系统业务骨干60余人,组成20个业务指导组,赴22个深度贫困县207个幸福大院开展管理服务驻院传帮带,着重从入住准备、安全管理、医疗服务、饮食服务、环境整理、实名登记、信息化建设、心理疏导、感恩教育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了幸福大院启动后平稳有序运行。

  五、压实主体责任,有序组织老人入住。指导各县市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着重对五类服务对象进行深入摸排,优先保证农村特困老人入住,22个深度贫困县实名登记拟入住老人14648人。提前做好困难老人入院体检、能力评估、入院手续办理工作,并建立一人一册健康档案。目前,全疆幸福大院启动运行242个,入住老人8901名,占运行大院床位数的67%90%以上是贫困户、低保户和特困老人。其中22个深度贫困县启动运行145个,入住老人7564人,占运行床位数的70%;非深度贫困县投入使用97个,入住老人1337人,占运行床位数的53%。依托民政大数据平台,开发了农村幸福大院信息管理系统,与自治区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已录入信息14158条,并根据变化情况,实时更新数据,对入住老人的实名登记和管护力量配备、财务收支、医疗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加强监测分析,为开展工作指导提供依据。

  六、发挥效益明显,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幸福大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破解了农村养老难题、打通了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而且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解除后顾之忧、助力贫困人口增收,同时夯实了群众工作基础、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得到了各族群众的普遍欢迎。各地在农村幸福大院建设过程中,鼓励施工企业积极吸纳当地贫困户就近就业,每个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工地使用当地大小工30-50人,每日人均收入200元左右,有效增加了困难群众家庭经济收入,脱贫效应明显。在护理服务人员配备中,坚持优先从贫困户、低保户和边缘户中优先安排,占比达到94%以上,既实了现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又为基层养老队伍建设储备了力量。

  受疫情影响,幸福大院启动运行工作于7月中旬暂停。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幸福大院全面启动运行工作,确保农村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建成的项目发挥应有效益,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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