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站不少于500平方米
作者:   来源: 生活晨报  2020-09-27


  因地制宜建养老服务站(),提供“零距离”养老服务,将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纳入养老服务范畴……914日,省委发布的《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让老人们安度晚年的具体做法。

  《意见》提出,到2022年,以太原为标杆,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具有一处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市场运营为支撑、专业服务为保证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的社区养老服务窗口。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为每个社区配置养老服务站(),原则上在5002000平方米之间。对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社区,特别是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由县级政府采取购置、置换、租赁或在小区内选址新建的办法解决。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支持社区党群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共建共融。具备条件的社区党群活动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要积极拓展养老服务空间,吸引市场主体举办社区老年餐厅、嵌入式托老机构等养老服务项目,丰富内涵、实现共赢。

  市县政府要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当地民生工程,加大投入,加快配置多功能、多样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促进养老与文化、旅游、体育、中医药、民俗等行业的融合,推动全省社区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设区市要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拓展信息技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做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供需有效衔接,实现以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六助”为内容的“零距离”服务。通过信息技术,掌握社区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实时情况,将服务和关爱落到实处。

  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应当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具备条件的可举办以护理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的嵌入式养老机构。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推进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实施社区养老服务“1251”工程,落实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扶持政策。坚持政策撬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市县按照综合评估级别,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运营补贴;按照养护机构收住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情况,将床位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50元、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

  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各地要将社区80岁以上老人,低保家庭中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纳入养老服务对象,按照服务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购买上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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