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养老工作处  2019-09-2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首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市金融局牵头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民养老发〔2019〕1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市民政局牵头开展了政策论证调研及文件起草工作。

  在起草过程中,我局与原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部、原北京银监局、原北京保监局、北京证监局等主要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协商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文件初稿,并面向市级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以不同形式公开征求了意见。经过全面意见征集,市级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总体框架和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九个部分、28项内容。九部分内容分别是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扶持领域、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创新适合养老助残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助残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养老助残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三、《实施意见》的特点

  《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并树立以下三方面的政策导向:

  (一)撬动金融杠杆,促进养老服务业多样化发展。坚持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以市场化为方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加快建成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结合北京实际,培养和发展适应首都功能定位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立足北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市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重点扶持老年照护服务、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等养老相关领域。

  (三)推动产品创新,以专业优势打造养老全产业链。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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