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关于全面恢复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民政局  2020-03-25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

  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的工作部署,为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和经济发展回升,更好地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现就全面恢复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秩序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机构

  全面开放养老机构,对本区域拟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以及返岗和拟招聘的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通行码”且通过亮码显示绿色,可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收住入院的老人和上岗工作人员应无相关疑似症状且15天内未到过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高风险区域人员,无《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禁止进入的情形。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全面恢复运营。

 

  二、社区活动场所

  恢复社区活动场所开放使用,居民持“健康通行码”主动“亮码”并经“扫码”显示绿色后,可无条件进出。

 

  三、婚姻登记机构

  全面恢复婚姻登记机构正常办公秩序,引导当事人充分利用预约服务系统,做好人员调控流动,防止人群聚集。

 

  四、福彩销售站点

  全面恢复福彩销售,调整销售模式,提倡即买即兑即走,缩短购彩者逗留时间,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端自助结算。

  儿童福利机构、殡葬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仍实行原管控措施,待上级民政部门发布最新要求后随时调整。

 

  五、其他要求

  1.全面推广使用“健康通行码”。民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均需注册登记“健康通行码”,凡是进入民政服务机构者均需亮码(扫码),通过亮码(扫码)显示绿色者方可进入。

  2.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继续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人流控制、食品留样等措施。疫情结束前,原则上继续实行分餐送餐制度。

  3.加强人员的出入管理。尽力劝阻在院养员外出,外出养员重回机构的按返院入院程序办理。继续严格家属探视管理,实行亲属探视预约登记制,分时段安排探视,避免家属集中探视。同时,民政服务机构要创造条件,帮助家属和养员之间利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和情绪疏解。

  4.持续宣传政策和督导检查。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知晓范围,并积极履职尽责,对民政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帮助民政服务机构解决实际运营困难。

  沈阳市民政局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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