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使用统一标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  2020-06-15

 

沪民养老发〔202012

各区民政局,各相关单位: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是本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枢纽和平台,具有“一站式综合服务”“一体化资源统筹”“一网覆盖的信息管理”“一门式的办事窗口”的功能。2015年以来,本市大力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并已连续两年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268家。根据《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等要求,现就中心使用统一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在统筹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管理水平中发挥重要作用。使用统一标识,有利于老年人以及社会公众辨识和监督,也有利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建设与统一管理。

 

  二、标识设计及制作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标识由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征集。标识的设计元素是图形标志和文字。图形标志不可另行创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中英文字体不应更改或变形(标识信息详见附件)。

  (一)标识释义。标识图形外围上方的“绿叶”,寓意“常青、平安”;下方的“手形”,寓意“关爱、照护”。图案中心位置的“心形”为一对携手并肩的老年人,环绕“心形”的“S形”由常青绿叶和呵护之手组成,代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祝愿老年人岁月长好、健康常青。同时,“S”是上海拼音首字母,体现上海地域特点,也是英文Service(服务)首字母,体现设施功能。标识中间的“爱心·老人”图形,彰显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

  (二)制作安装。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标识铭牌,由市民政局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标识图形的设计元素可用于制作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证、职位牌、服务牌等相关标牌,样式、规格等可自行设计,但图形标志不能更改。

 

  三、相关要求

  1.经民政部门评估认定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需将统一标识悬挂在主体建筑外立面的显著位置。原有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标牌及其他相关标识可继续保留。

  2.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确保统一标识的外表清洁及完整。如出现标识破损严重、有碍观瞻的情况,中心要及时提出更换。

  3.统一标识的图形释义、颜色规格、制作说明等可登陆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www.shweilao.cn),在机构办事一栏中查阅使用。

  附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制作说明

  2020529


  附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制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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