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民政厅重新修订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政编码:510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t_zengweihao@gd.gov.cn。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