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失能护理保险” 最高月获1900元护理费
作者:   来源: 北京晨报  2016-08-17

  “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在北京市率先启动试点,试点选在海淀区,即日起,海淀户籍18岁以上的居民可自愿缴纳保险费,交够15年,65岁后一旦失能,可获得最高每月1900元的失能护理照料服务。
  《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办法》昨天公布,根据《办法》,55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居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居民的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涉及居民大约5000多人。
  这是全国首个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先期在海淀区试点,未来有望全市推广。具有海淀区城乡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及在海淀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均可参保。保险资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照护服务机构缴纳互助基金三部分组成,政府按20%比例予以个人缴费补贴。其中个人缴费不少于15年,政府补贴不超过15年。
  根据方案,18周岁至39周岁居民标准缴费金额为每年1140元,需一次性缴纳,政府补贴20%后,实际缴纳912元,平均到每个月不过76元。40周岁至59周岁居民年缴费在此标准上上调10%,年缴费大约1003元;60周岁以上居民在此基础上上调20%,年缴费大约1094元。对于目前已经有失能护理需求的老人,保费可以趸缴,也就是一下子交够15年的费用。
  参保人65岁后一旦身体失能,将根据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三个等级,分别享受每月900元、1400元、1900元的护理服务。缴费与待遇调整将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和基金承受程度建立定期增长机制,逐步调整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在筹资额中的比重。试点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预计12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具体服务内容。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与日本等国家的“长期照护保险”相比,北京此次试点仅限于“居家养老”,并不包括住在养老机构的老人,也就是说,老人一旦瘫痪在家,可以享受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关怀等几大类20多项服务。保险以“实物给付”形式向老人提供――由服务商向投保老人提供有需要的服务,由保险公司买单。
  数据显示,北京300万老年人口中,4.78%处于失能状态,2%以上完全失能。
 
  马上就访 1900元护理服务够用吗?
 
  家有瘫痪老人,雇个保姆也得五六千元,1900元的护理服务够不够用?到底能减轻多大的养老负担? 海淀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杰表示,“没有问题,基本够用。”
  李杰告诉北京晨报记者,调查显示,保姆在一个家庭一天的“有效”工作时间为3小时,雇主要支付一定的无效劳动费用。而这1900元提供的都是有效服务,比如15分钟的上门理发、1个小时的助浴服务……李杰表示,加入保险后,会有专业的服务规划师根据老人的失能情况,配备个性化的服务计划,由实体的服务商按照计划,提供上门入户服务。
  前期调查显示,海淀区60岁的老人,有60%以上想加入这项保险。“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家里有钱,未必能买到服务;加入保险以后,只要‘出险’,一定会有人给你提供服务。因此,这项保险对独生子女家庭有极强的吸引力。”李杰认为,通过这种“实物给付”的保险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平抑养老市场价格,“目前有些养老照料服务市场收费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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