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五”期间我区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作者:   来源: 新疆经济报  2016-07-19

  2016年2月23日,自治区老龄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区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为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水平,缓解老年人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自治区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看病就医得到保障。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为老服务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优待老年人,全区134.7万持证老年人享受到了各种优惠、优待,8.25万79岁以下老年人享受了生活补贴。各地重视加强农村老龄服务,关注失能、特困、留守、空巢、低收入老年群体的特殊需求,有效保障了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老龄委主任肖开提·依明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老龄工作部门要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作风面貌,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工作和实实在在的业绩,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老龄工作。坚持把“要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要树立协调发展理念”、“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要树立开放发展理念”、“要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到老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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