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以来,浙江省各地老龄、建设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如杭州市把这两项工作提升到市政府工作层面,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18个市级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0%以上的区、县(市)通过政府发文和召开创建大会的形式启动建设工作。湖州市在深化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试点基础上,开展老年友好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着力于老年友好家庭、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组织、老年友好场馆、老年友好公交、老年友好医院等六大基层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建立老年友好城市的基层细胞培育机制。目前,全省已有12个区、县(市)和452个社区分别启动了“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到今年底,全省力争创建5个以上的“老年友好型城市”和100个“老年宜居社区”。
(来源:浙江民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