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养老护理员像月嫂一样抢手
作者: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8-08-16

  目前,我国正在多个地区试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制度采取社会保险模式,遵循“资金筹集社会化、服务提供社会化”的基本原则。在推进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发现,我国护理服务产业存在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对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所作的首个顶层设计,《意见》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将加快推动护理服务业发展。
  护理工作服务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以及临终关怀期的各个阶段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有利于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需求。
  不过,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国护理服务业发展的突出瓶颈,特别是从事长期护理专业服务的人员数量较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能力不高,长期护理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在7月底举办的2018年广州市家庭服务行业技能竞赛上,呈现出月嫂火爆、养老冷落的局面。在全部近200名参赛者中,月嫂、育婴类参赛者高达177名,而养老类参赛者只有寥寥十几名,二者比例接近10∶1,这反映了当前家庭服务市场的人才状况。二孩政策放开后,月嫂薪酬一路猛涨,在一二线城市其收入普遍在8000元至10000元,金牌月嫂高达两万元以上;与之相比,不少干了十多年的养老护理员收入也就三四千元。
  分析这一现象背后的经济因素,婴幼儿的供养者是20岁-30岁的中青年群体,收入水平较高,而80岁至90岁失能半失能人员的供养者是50岁至60岁的老年(退休人员)群体,收入水平不高。
  未来3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将越来越严重,如何填补养老护理员不足的缺口,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应予以重视。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参加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持续教育机制。要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养老护理员实施最低薪酬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养老护理岗位的人员发放艰苦岗位补贴。此外,应当依法为养老护理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并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落实子女入学待遇。
  总之,要千方百计增加养老护理员这一职位的吸引力,让养老护理员成为像月嫂一样抢手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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