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多措并举实现老年电大“五有”办学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嘉兴市自1998年开办老年电大以来,着力抓好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在场所、管理、人员、投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近日完成了“嘉兴市老年电大学”民办非企业登记,真正实现了嘉兴老年电大“五有”化办学。
 
一、推进分校民非登记工作,落实市县两级分校“有章办学”。
我市于6月完成市级分校老年电视大学民办非企业登记后进一步调整组织架构,加强学校领导,健全教育机制,成立新的校务委员会,明确分工。同时规范学校制度,抓好场所建设,联合市老年活动中心,整合老年服务业协会的资源,将办公场地搬迁至市老年活动中心,开展教学实质运作。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落实老年电大“有人教学”要求。
“有章办学”落实后,我市加强人员配备,正式聘请专职工作人员两名,兼职人员两名,负责老年电大校务工作。增强师资力量,组织老年电大讲师团下基层巡回授课。同时重视电大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今年,我市将举办老年电视大学业务骨干培训班,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全市1200多个教学点的骨干培训对象进行一次轮训,内容主要涉及老年电大教学方面的业务知识。此次培训班采用市电大教师团成员面授相关知识与社区干部、教学点班长、辅导员现场交流经验体会的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老年电大“有钱办学”要求。
老年电大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起步低,基础差,筹集资金困难。为使老年人晚年有更多的、更丰富的精神生活,我市逐步加大对老年电大教学点(班)的实体化设施设备的补助。一方面积极申请福彩公益金项目,争取福彩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今年省级申请补助55万元,市级累计补助107万元;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省级、市级示范教学点的奖励,其中省级示范教学点7个,市级示范教学点24个,累计共补助31万元。
 
四、规范省、市、县三级示范教学点,落实基层“有地办学”要求
我市积极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的作用,通过基层老协会会长较高的个人威望来管理、宣传、引导基层老年群体加入老年电大教学。原则上要求每个村(社区)的老年人协会会长担任老年电大教学班的班长,由他们带头宣传和开展老年电大教育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场所进行老年电大教学活动,一方面落实了教学场地,另一方面也更好的丰富了基层老年协会的工作活动内容,更好的发挥老年人协会的服务作用。
 
五、丰富老年电大课程内容,落实老年电大“有人上学”宗旨
在省老年电大的指导下,我市不断优化老年电大课程,今年春季开设的《家庭安全用药指南》、《走出锻炼误区》受到了老年朋友的一致好评,下半年将开设《延缓衰老有方法》、《服饰文化》课程。同时积极推进老年电大第二课堂建设,依托社区,开展唱歌、舞蹈等老年朋友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结合“三个一百”即一百堂辅导课、一百场戏曲、一百场演出下基层的活动,丰富老年电大教学班课程内容。2014年春季,我市报名人数达10.7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9%,整体人数稳步提升。
 
(来源:嘉兴市老龄办)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