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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托业在城市居民养老中的应用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虽然我国尚属发展中国家,但已经非常明显的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使社会保障系统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动形成越来越紧密的相互关系,诸如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动,会对社会保障体系产生重要影响,而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状况,又会反过来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通过对我国城镇居民养老方式的研究和分析,笔者认为信托方式在我国城镇居民养老领域有着广阔的发挥空间。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我国的现代信托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获得恢复和发展的,自信托业恢复和发展以来,在搞活资金融通渠道、为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信托业务包括很多种类,如财产管理业务、固定资产信托业务等;信托的职能主要包括财务管理、融通资金、协调经济关系、社会投资和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等。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制度优势和行业优势。

  信托业在我国城市居民养老领域作用的发挥,可以分为宏观层面的作用和微观层面的作用两个方面。在宏观层面,我国现阶段采取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若信托业参与到城市居民养老中,则可通过对养老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从而从长远意义上实现城市居民的老有所养;微观层面,城市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住房等固定资产通过信托方式运营,从而盘活资金用于自身养老消费,成年子女可以以父母为受益人设立信托,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具体而言,信托参与我国城市居民养老的方式主要包括:将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作为信托财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城市老年人口将自有资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运作,自己作为受益人;将老年人口作为受益人的信托业务,为城市老年人口提供养老保障等。

  信托业在我国经历了数次大起大落的发展,正逐步崛起发展成为金融体系第四大支柱产业,信托业参与到我国城市居民养老金的运作管理中来,既是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的客观要求,也是信托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作为金融体系中唯一可以横跨实业领域、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金融机构,信托业的制度优势、专业优势、成本优势等的充分发挥,必然可以为城市居民养老提供范围宽广、灵活多样的服务,为城市居民养老金的增值保值发挥巨大的作用。
(来源:中国人口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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