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率先推出首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作者:   来源: 中国保险网  2021-07-28


  在过去的一年里,人民看到很多关于需要加大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改革力度的报道,大致可以看出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紧迫需要的时期。我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在世界范围内较为普遍。第一支柱是国家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或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金。近年来,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迅速,但也存在对第一支柱的过度依赖,第二、第三支柱的发展相对滞后。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如果只支持基本养老金,居民退休后收入会下降。恐怕他们无法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准。第三支柱的发展已经十分紧迫,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成为必然选择。

  近日,人保寿险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率先在重庆、浙江推出首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首张保单由重庆的快递员刘先生签出。这意味着,我国在探索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近年来,在持续推动养老年金保险发展的基础上,银保监会积极试点,从税延养老保险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力争通过示范引领,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发展迫在眉睫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当前,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总体还不够平衡,较为依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覆盖人群和积累规模有限,第三支柱发展长期处于起步阶段。

  业内普遍认为,相较于第一、第二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是更为市场化的养老方式,承担着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和弥补养老资金缺口的重要使命。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以实现养老资金的稳健增值和终身领取,有效化解投资风险和长寿风险,为个人及家庭提供长期的养老保障。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是推进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养老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迫在眉睫。近年来,银保监会稳步推动养老金融规范发展,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建设。一是持续推动养老年金保险发展。二是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发展。三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一方面,正本清源,整顿市场秩序,清理打着“养老”噱头、名不符实的短期金融产品。另一方面,选择部分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在部分地区先行开展养老金融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的养老金融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计划等,供不同风险偏好的消费者选择。

 

  试点有序推进

  事实上,我国从2018年便开始试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18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和江苏省苏州市开启试点。两年多来,该保险运行总体平稳,流程不断优化,得到了试点地区消费者的认可。截至2020年末,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亿元,参保人数4.88万人。

  尽管试点期间遇上个税改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受益群体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是这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运用税收优惠引导个人开展养老金积累。购买该产品的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最高可税前抵扣1000元。

  而专属养老保险试点的推出是至关重要的一次突破。根据《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6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

  银保监会表示,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培育“长期投资长期回报、价值投资创造价值、稳健投资合理回报”的成熟理念;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从人保寿险开办该产品的情况看,客户除了有像刘先生这样的快递配送人员外,也有网约车司机、餐饮行业领班、售货员、务农人员等,还有经商人士、公务员、律师、公司白领、工厂负责人、保险公司精算师等。总体来说,涵盖了各行各业,线上官网及试点地区线下客户均有涉及。

  在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试点的同时,银保监会不断促进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发展。养老年金保险收益稳健,是传统的具有养老功能的商业保险产品,数据显示,2020年,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712亿元,积累了超过5800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较年初增长22%

 

  做好长期规划

  总体来看,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长期处于起步阶段,税延商业保险试点规模有限,个人自愿积累养老金主要还是依赖中短期金融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刚刚开启,其他养老金融业务还在探索中,公众长期投资和养老投资的意识和文化还需进一步培育和引导。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稳步有序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创新路径,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具体来看,一是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创新开发并推出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加强业务监管,开展相关监管制度建设。二是坚持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不断探索开发适合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需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支柱相关制度建设,并做好配套工作,同时稳步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发展。

  我国保险市场的政策导向作用十分明显。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老龄化危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个人养老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相信未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商业养老保险将迎来大发展,逐步从“补充社会保障”转变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发展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养老第三支柱是补短板的核心。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入局,服务人民养老储备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管理养老财富,做居民养老基金的“守护者”,推进养老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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