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寿松苑老年公寓
作者:   来源:   2017-09-04
  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十堰市-张湾区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
  机构性质:民办
  负责人:涂小龙
  成立时间:2015年04月17日
  占地面积:8000m2
  床位数:158张
  收住对象:自理半自理/介助不能自理/介护特护
  收费区间:1960-5040
  特色服务: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联系我们
  
  联系人:涂小龙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福银高速十堰西出口
  电话:8125966 13907284899
  
  机构介绍
  
  寿松苑老年公寓是一家集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老年公寓,占地8000㎡,建筑面积3400㎡,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套设置完备。寿松苑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为入住老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优质服务,公寓由健康区、半自理区、失能区三个相对独立的区域组成,可根据入住老人的不同健康状态进行分配,既为生活自理老人提供休闲养老理想居所,又因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医疗特别护理。公寓集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村老年人卫生医疗职能于一体,为十堰市城区及周边县市区老年人提供全年、全天、24小时亲情化、家庭化养老服务.
  
  设施 
  
  公寓以标间为主,共有73个房间,158个床位。公寓配备现代化的中央吸氧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每套房间内均配备家具、电话、宽带、液晶电视以及无障碍卫生间等系统公寓主楼配备有活动室、图书室、书画室、娱乐室、棋牌室、可容纳50人的多媒体会议室及医务室,并设置有大型餐厅、包厢,可方便探望亲属就餐和举行老年人生日宴会等。院内欢迎优雅,绿树成荫,超市、健身、门球场、角楼等休闲、娱乐、购物场所一应俱全。
  
  服务内容
  
  为健康的老人提供文化交流、社会活动的场所和机会,使其拥有丰富、愉悦的精神生活。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过上跟健康老人同样方便、自如、舒适的生活,弥补其日常生活中不自由、不方便的缺憾,从而获得健康、幸福的第二人生。
  
  入住须知
  
  入住条件
  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6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子女在本市或者有担保人在市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已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癫痫、皮肤病、或者隐瞒相关病史的。
  3)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5)无视公寓规章制度,不配合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入住须知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住,由本人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同意,由家属中第一责任人与公寓签订入住协议。并提供担保方
  二)公寓不接收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老年痴呆的患者入住。
  三)入住者须缴纳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个人入住申请一份,家属及老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表,其中主要包括:
  1)、胸透(排除肺结核);2、肝功能(要求有澳抗指标,排除肝炎);3、心电图;4、精神科开具的证明(无老年痴呆、无精神障碍、神经正常);5、皮肤科开具的证明。
  四)入住老人自备日常换洗衣物、洗漱用具、日常生活用品(脸盆、脚盆、小凳子、拖鞋、开水瓶、棉絮、毛巾、肥皂、手纸、轮椅、拐棍等)
  五)入住老人不准私自将电器带入公寓,否则后果自负
  六)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七)入住人员需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公寓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八)来客探视,须遵守制度,自觉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老人家属送餐,食物量不得过多,隔夜食物严禁食用。
  九)入住老人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公寓财务可以提供保管服务。不听劝阻者,发生丢失财务后果自负。
  十)子女须经常定期来看望入住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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