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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家庭医生,更好地服务军休干部
作者:   来源: 陕西民政  2017-12-26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种基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团队服务,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由家庭医生面向签约居民提供基础性+个性化服务包项目。2016年5月,国家医改办、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此后国内不少城市积极开展了试点工作。军休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老年群体,无论从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需要在医疗方面给予特殊照顾。笔者认为,将“家庭医生服务”引入军休服务机构,在改变军休干部传统就医理念的同时,也是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就医新格局的具体体现。 
 
  引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必要性 
  首先,是军休干部自身特点的需要。一是角色转变的需要。军休干部中有的久经沙场,有的战功赫赫、功勋卓著,是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的英雄,有的是全国劳动模范,有的是军事、医学专家教授,移交地方安置后,难免会产生各种心理不适应,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二是居住特点的需要。随着原有军休干部脱离军营、在地方购房居住及国家分散安置服务管理模式的推行,军休干部居住特点逐渐由高度集中转变为高度分散,再加上空巢、孤寡老人占相当大的比例,移交地方政府安置后面临着陌生的环境、新的人际关系,迫切需要组织关怀、感情交流、情绪疏解等个性化服务。三是病理特点的需要。军休干部中95%以上是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同程度患有一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也有相当一部分军休干部在移交前就有残疾,行动不便,他们对医疗资源的依赖度非常高。 
  其次,是军休服务机构引入社会化服务管理的需要。随着军休干部需求的多元化、社会养老机制的逐步完善以及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已经成为军休服务机构的工作趋势。一是服务管理社会化的优势在于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更好地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让军休干部更多、更好地享受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提升晚年的生活质量。二是服务管理社会化的理念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以军休干部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转变由军休机构大包大揽、直管直办的“保姆式”思维,引入多元化社会资源,将军休机构工作重点放在做规划、定制度、强监管等方面,从前台转向“后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的途径之一,无疑在减轻现有工作人员工作负担的同时,也能大大提高军休干部生活待遇,为他们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怎样引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首先是选择医疗机构。根据《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现阶段主要来自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与卫生院或乡村医生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服务。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依据这些政策规定,军休机构可以考虑在社区范围内,联合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共同的服务对象提供签约服务,也可以选择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无论选择哪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军休干部(家属)都可以在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形成“1+1+1”签约服务模式。 
  其次是评估军休干部需求。在与选择的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前,军休服务机构首先要了解军休干部基础性服务与个性化服务需求。对于军休干部中的高龄、空巢、重病、失能、半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重点服务对象,可以首先签约,并与合作医疗机构商议为他们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指导、心理疏导、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特殊服务。对于只具有基础性服务需求的军休干部,军休所可以协议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定期在军休机构内(可利用医院医疗车)开展保健养生讲座、手法按摩、针灸理疗、代开药等基础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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