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通报3起涉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证券时报网  2020-03-13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占比逐渐提升,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的同时,我们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基础条件准备好了吗?313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线上新闻通报会。三起典型案例表明,部分金融产品不规范,老年人精力有限、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往往成为金融消费的弱势群体。

 

  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案件大量涌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9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53亿人,占总人口的18.1%。根据相关部门预测,到2050 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4.87 亿人,占总人口的34.9%

  北京西城法院副院长刘玉民表示,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持续攀升,国家养老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老年人金融消费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部分金融产品不规范,一些老年人风险防范和证据意识较弱,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的纠纷案件也大量涌现。

  刘玉民介绍,2017-2019年,西城法院共受理涉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金融消费者纠纷案件1043件。案件涉及的类型涵盖了银行卡、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保险纠纷,以及保证、抵押、质押合同纠纷和证券、期货、信托纠纷等多种。

 

  从三起典型案例看纠纷案件成因

  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法官郝卉介绍,第一起案例为老人轻信代理人连买18份保险。经法院审理查明,本案中保险代理人王某单纯以保单收益对孙先生进行诱导,并未对保险产品的内容和风险进行全面说明。王某在取得孙先生的信任后,并没有购买孙先生指示的保险产品,而是为实现自己的私利,代孙先生购买了与其生活无关的保险产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西城法院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解除18份保险合同,并扣除孙先生已经支取的生存金和红利,退还孙先生之妻张女士保险费差额,双方据此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起案件为老人投资负债20余万被起诉71岁的赵女士从事股票交易多年。2015年,赵女士向某证券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及信用资金账户。双方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赵女士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融资融券交易。2016年,赵女士的融资融券账户出现了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且未按期追加担保物或了结负债的情况,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强制平仓,将赵女士户内股票全部出售。平仓后尚欠证券公司融资款本息二十余万元,证券公司将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清偿债务本息。法院审理查明,赵女士与证券公司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应属合法有效。但法院考虑夫妻二人年事已高且偿付能力不足,因此,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证券公司同意赵女士从每月退休金中扣除适额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后,将约定数额主动履行还款直至清偿之日。

  第三起案件为大额存单被他人支取高龄储户起诉银行赔偿损失。李某(82)2001年在某银行账户存款39.9万元,李某将银行存折、身份证交给其前女婿王某并告知其密码。此后,上述款项分四次被他人以填写银行取款凭单、提交身份证及存折原件、输入密码的方式取出。多年后,李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诉至其他法院,要求王某返还李某39.9万元。经司法鉴定,20万元的取款单上的字迹非王某书写,其余19.9万元的取款单上的字迹为王某书写,故法院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9.9万元。2019年,李某就剩余20万元款项将银行起诉至西城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存款损失。法院受理该案后,为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程序公平,经法院协调,银行同意配合协助李某查明相关事实,调取李某当年全部存单档案,尽量还原当年取款真实情形,并多次就银行内部管理规范在认定合同违约行为中的效力向李某进行解释。李某逐步解开心中疑虑,最终决定在家庭内部解决纠纷,并主动申请撤回对银行的起诉。

  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副庭长甘琳表示,引发老年人金融消费纠纷案件与老年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与维权能力相对薄弱,金融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规范性不够,金融市场针对老年人的产品及服务短缺和社会宣传力度仍有不足都有关。

  甘琳说,应当看到,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为了增加未来生活保障、提升生活质量,老年人群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必然增加。当前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专属金融产品的开发力度较小,符合老年人特点与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导致老年人选择与其需求并不完全契合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引发了一些纠纷,一定程度上也为不法分子欺诈老年人留下空间。

 

  法院建议:针对老年人提供专门金融服务

  近年来,西城法院积极构建大金融审判格局。刘玉民表示,西城法院通过五大举措妥善审理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案件:一是建立快速解决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的绿色通道,对此类纠纷中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通过速裁机制快速审理解决。二是建立专人审理涉老年人金融消费案件机制,选派调解经验丰富、工作耐心的法官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三是完善金融犯罪线索移送协调机制,在此类纠纷中发现金融犯罪线索后,迅速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四是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与辖区内的金融行业性专业性组织对接,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案件行业调解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对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的调研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定期发布风险信息,通过司法建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金融机构、社会公众提供预警和参考。

  刘玉民介绍,自2018年以来,西城法院已向公安机关和监管机关就一百多起案件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和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信息通报。我院正在积极推动搭建由区政法委牵头,公检法机关共同参与的金融案件协调会商平台,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犯罪线索,迅速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尽快挽回老人的损失。刘玉民透露。

  甘琳建议,金融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尽到适当性义务,开发真正适合老年人的金融产品。老年金融消费者应谨慎挑选金融产品或服务,签字前应充分了解产品及合同文本内容,提高维权意识,增长金融知识。纠纷解决机构在处理涉老年人金融消费纠纷时应考虑到老年人自身特点,注重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问题,注重调解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社会效果。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