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养老钱,做到“六个一律”
作者:   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21-09-22


  随着手机银行、非现金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普及,面对专业性强且种类繁多的新兴金融消费行为,老年人往往精力与认知程度有限。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老年人对金融创新了解不够等弱点,采取非法手段侵害老年人权益。

  因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在部署“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教育工作时重点提到,要面向老年人重点普及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谨防“四类”骗局

  今年五月份以来,银保监会连续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关于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注意防范风险。

  而在此前的319日,北京银保监局总结出“四类”骗局,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其中,承诺养老型诈骗包括“以房养老”陷阱、“政策补贴”陷阱。投资收藏型诈骗包括“新兴金融投资”陷阱、“稀有纪念币”陷阱。低价购物型诈骗包括“奇效保健品”陷阱、“低价购物”陷阱。伪装冒充型诈骗包括冒充亲友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中奖诈骗。

  据了解,监管部门多次提示的“以房养老”陷阱,实为某些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用所获资金购买其所谓的“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实际上不法分子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并将资金取走擅自使用甚至挥霍,一旦资金链断裂,老年人不仅无法收回本金获取收益,还将面临房产被强制拍卖的风险。

 

  金融消费选择正规机构

  目前,正规金融机构基本上已经完成适老化改造,经营场所也大都安排有老年消费者服务岗,这些都大大降低了老年消费者对正规金融产品的理解和选择难度。

  因此,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需选择正规持牌机构,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了解营销人员是否具备销售该产品的从业资格,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同时应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不盲听、盲信、盲从,对“高额回报”要警惕,对高息诱惑不盲信,避免因所谓高回报的“投资”误入投资陷阱。

  同时,老年人购买保险产品,可以考虑防范疾病风险以及意外风险的产品,对销售人员推荐的其他产品,要认真了解保险责任,充分结合自己的经济情况,考虑缴费周期,不要盲目购买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产品。

  购买保险产品后,可以在“犹豫期”内详细了解保险合同内容,也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咨询不清楚的问题,一旦发现与自己投保意向不符等情况,可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即可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此外,老年人还需如实回答新保单“双录”和回访,不要刻意隐瞒既往病史,否则,容易造成拒赔纠纷、解除合同或不退还保费纠纷等。

  为防范金融诈骗,老年消费者需做到警惕“六个凡是”,做到“六个一律”,牢记“三个切莫”。

  其中“六个凡是”是指: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凡是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汇款的;凡是电话中索要银行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都是诈骗。

  “六个一律”是指:接到陌生电话,只要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谈到中奖,一律挂掉;谈到“电话转接公安局、法院”,一律挂掉;所有短信,但凡让点击链接,一律删除;微信里不认识的人发来链接,一律不点;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三个切莫”是指:切莫贪图小恩小惠,警惕虚假金融产品宣传;切莫相信一夜暴富,防范非法集资和投资陷阱;切莫疏于与家人沟通,遇事多与家人商量,有疑问及时向子女求助,识别金融骗局,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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