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在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A:
1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相关标准,抓好贯标工作,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按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岗位各项奖补政策,组织开展最佳养老机构院长、最美护理员选树活动。
3深化医养结合。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至2022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探索“家庭照护床位”,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护理服务对象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Q:在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A:
1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以及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互联网+”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2加快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并依法予以惩戒。
3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安全等各类标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作为机构享受资金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基层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Q: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大多数老人的心愿,在实现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A:
1改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推进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建设,承担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护理站以及中央厨房等功能。全市所有建制镇(街道)都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区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
2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2020-2022年,全市每年安排不少于2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通过住区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养老环境。
3增强家庭照料能力。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培训。支持养老机构发挥溢出效应,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探索“家庭照护床位”,让居家老年人享受专业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