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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年人口全国居首
作者:   来源: 山东商报  2019-12-19


  121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就《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山东将聚焦居家社区养老,补齐农村养老短板,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全覆盖。

 

  聚焦居家社区:2022年相关设施配建全部达标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2240万,并以每年100万的速度快速增长,据了解,山东老年人口全国居首。其中65岁以上1511万,80岁以上271万,生活不能自理老人400万。

  针对90%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张孟强指出,山东将围绕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周边需求,细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的具体措施。为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到2022年底,我省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每个县(市、区)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不少于4家。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居家社区服务部,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确保到2022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100%

  张孟强介绍,《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议一审通过,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明确了规划要求、配建标准、建设程序和移交时限,对不按标准规划、建设、移交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明确将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审核把关。“目前正在抓紧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预计明年3月份出台。”

 

  补齐养老短板:打造新型农村幸福院

  张孟强介绍,在山东广大农村,幸福院从无到有,目前已经发展到1.05万处。但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问题仍是短板。

  今年,山东将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省级安排1.6亿元,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房,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构建农村养老模式。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设有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医养深度融合: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谈“老”必谈“医”。针对目前医养结合发展中出现的痛点、难点问题,张孟强表示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结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

 

  至少55%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对于养老服务发展,山东将大力进行资金支持。据介绍,20206月底前,市、县级政府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到2020年底,市、县级政府按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依据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结果,统筹现行特困人员供养、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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