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 养老机构风险管控的十个常见问题
作者:   来源:   2016-11-10

  1问: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工作了10年以上养老机构就不能辞退
  答: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并不是说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如果符合劳动法规定辞退条件的,用人单位仍然有权辞退劳动者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工作10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工作10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工作10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问: 怎样理解养老机构医务人员没有处方权,不能看病,以及面临责任承担问题?我是一个执业医师,在养老机构内怎么就不能执业呢?如果养老机构医务室在当地卫生局备案,是否可以执业行医呢?
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证书,进行登记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又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据此,第一,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如果取得了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也具有执业资格,可按规定实施医疗服务。否则,养老机构医务人员不能行医,无处方权,只能做预防、保健、查房、健康档案记录、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等工作。违反者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处罚,导致损害的,养老机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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