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通知,就全市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10月是我国第四个“敬老月”,今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九日) 是我国第一个法定“老年节”, 同时也是河南省第24个老人节,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全省“敬老月”活动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安阳市2013年“敬老月”的活动主题是:“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
通知指出,今年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之年。开展“敬老月”庆祝活动,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我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展示我市老年人的精神风采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今年全市“敬老月”活动将本着“热烈、广泛、实效、节俭”的原则开展。活动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一)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好新修订的《老年法》,要把宣传《老年法》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要本着热烈、广泛、实效、节俭的原则,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贯彻《老年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老年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二)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切实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我市自今年9月1日起,为全市老年人逐步更换2013版老年优待证,各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优待、优惠、优先服务。(三)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要走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的生活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四)大力开展老年文体、文艺活动。各县(市、区)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体、文艺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文体、文艺活动。
通知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敬老月”活动的特殊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敬老月”各项活动取得成效,造福全市老年人。二要求真务实,多办实事。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三要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各单位做好社会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多为老年人办实事,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敬老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老龄委、安阳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驻安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市老龄办上报2013年“敬老月”活动工作总结。
(来源:安阳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