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由烟台市老龄办牵头,联合烟台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市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旅游局,以及烟台警备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共青团烟台市委、市妇联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进一步提高认识、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三方面进行部署,全面加强全市老年文化活动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积极的老年文化观,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发挥老年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老年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到2020年基本形成老年文化建设新局面:老年人普遍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老年群众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老年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老年文化队伍不断壮大,老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体现烟台老年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老年文化建设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文件提出了五项主要工作任务,其要点为:
(一)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为老服务功能。加强老年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对老年人供给保障;加快城乡老年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发挥农村数字文化资源的为老文化服务作用;大力倡导和开展老年人读书系列活动。
(二)深入开展老年特色文化活动。深入开展老年思想教育活动和科技知识普及活动;着重打造老年文化活动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老年文化骨干的培训;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文化服务活动。
(三)加强老年文化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老年文化组织;重视老年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
(四)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产业发展。推动老年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探索建立老年文化体制;加强对老年文化产品的生产规划与指导。
(五)大力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的文化氛围。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服务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以有效推动全市老年文化事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