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制订2013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今年10月13日是全国首个法定老年节。为创建一个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在传统佳节“重阳节”和第一个“老年节”到来之际,滕州市老龄办将以“孝行滕州,关爱老人”为主题,开展系列“敬老月”活动,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活动主题:“关爱老人,孝行滕州。”活动宗旨: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落实老龄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优良传统,宣传敬老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时间:2013年 10月1日至31日。活动地点:滕州剧院龙泉广场 镇街敬老院。活动内容:(一)、积极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邀请专家在滕州剧院进行为期3天的“孝文化”专题讲座。(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通过在滕州日报发表文章、手机短信、电视广播讲话和参加庆祝活动等形式,对广大老年人进行节日慰问;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涉老服务机构、城乡贫困老年人、本单位老干部、老职工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解决好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敬老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三)、与滕州日报社联合举办为全市90周岁以上老年人过生日送祝福活动、并专版图文报道子女孝敬老人的典型事例。在滕州日报《夕阳红》栏目开设老人养生保健知识专栏。(四)积极开展老年健康查体活动,组织镇街卫生院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五)、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重点关注高龄、失独、空巢、患病、特困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活动。(六)、认真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老年法》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老年法》与宣传创建“敬老文明号”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老年法》,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七)、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在滕州市龙泉广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来源:滕州市老龄办)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