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15年末,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将达435万,占户籍人口的30%。2012年上海的老年抚养系数为39.3%,到2015年这一数字将变为50%,也就是说每两名15-59岁人口扶养1名老年人。市民政局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上海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也发布相关调研,“床少、钱少、人少”的养老账引发委员、代表讨论。
市区“一床难求”,郊区空置率高
目前上海共有养老床位10.5万张,根据“十二五”规划,2015年全市养老床位应达到12.5万张,即便如期完成今年的5000张床位建设任务,明后两年仍需各建7500张(公建每年6000张)。
市民政局长施小琳介绍,养老床位建设确立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以来,2012年首次出现几个区县无法完成当年指标的情况。究其原因,各区县挖掘潜力的空间有限,养老床位更多需要新建项目实现。新建项目又面临土地资源紧、建设周期长、规划落地难的问题。
市人大内司委调研发现,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中心城区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排队等候入住遥遥无期。另一方面,地处郊区的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很高。2012年底,全市10.52万张养老床位仅收住老人6.8万。
市人大内司委认为,解决城区和郊区养老机构入住率失衡的问题,需要政府实行政策倾斜,盘活郊区养老资源。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中、低端配套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和规范社区小型化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在租金等方面给予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在水电煤及税收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
市人大内司委调研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问卷显示,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满意度为27%,对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的满意度为28.9%,对老年食堂或助餐服务的满意度为51.8%,对老年学校的满意度为49%,对老年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为43.7%。
市人大认为,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角。马进委员说:“老龄事业发展的问题,说穿了就是床少、钱少、人少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光靠政府不够,必须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
马进介绍,以老龄护理为例,国外有依靠社会力量的先例。日本在2000年出台了一个老年护理保险(放心保)制度,运用社会保险机制,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社会化的护理服务。保险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被保险人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第二类被保险人是40岁到64岁的人。法律要求40岁以上的国民无条件参加护理保险,保险费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被保险人共同支付。马进认为,这套制度解决了老年人护理费用的来源问题,既可以减轻家庭负担,也为老龄产业创造了很大商机。
胡平西委员建议:“要逐步地变老龄事业为老龄产业,通过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市场根据老年人需求设计产品,满足老年人吃穿住行的需求,投资理财的需求以及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
吸引年轻人投身老龄护理
施小琳分析,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尤其是护理队伍有“三低三高”特征: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学历水平低,年龄偏高。因此养老机构和社区为老服务机构始终缺人。由于职业前途不佳,社会上也缺乏专业培养为老服务人才的学校和专业。
市人大调研获悉,一些区的老龄工作机构力量薄弱,街镇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往往身兼数职且经常变动,缺乏工作经验和足够的经历。
市人大建议,要有计划地推进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培训机构设置专业或培训项目,培养和培训专业护理人员,提高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保持护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吸引年轻人投身老龄护理事业。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