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老龄办坚持面向基层老年人特殊群体,积极做好为老服务,深入开展调研,主动为党委政府制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依据,落实为老服务政策,建立为老服务平台,使为老服务常态化,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一是完善服务保障,推进居家养老。积极引导、扶持养老机构建设。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机构养老,目前,全州新建、改扩建福利园区5个,养老机构35家(农村敬老院19家、社会福利院5家、老年公寓11家),共有床位2661张,入住老人1200余人,入住老年人占全州老年人总人口的0.7%。2013年州老龄委采取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的方式,加快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全州重点打造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站、室)71个,到年底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0%以上。加快街道和乡镇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助餐点及老年活动场所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解决就近养老问题。全州各级政府2012年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250多万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资金75.7万元。各县市老龄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效利用新建社区、弃用农村文化室、学校、村办公室等闲置房屋建设居家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老年活动室等。
二是建立为老服务平台。建立“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信息库”和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各县市城镇社区绝大多数将三分之二的办公场地提供为老服务,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州30%的社区利用“一键通”,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多种自己需要的服务。建立社会化志愿服务队伍。采取专业服务与中介、志愿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专业机构承担,社会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一般常规化服务,银龄爱心志愿服务遍及全州城乡。全州共建立七色花、“阿同汗”(金子般的心)等银龄志愿者服务队伍426个,按照不同服务项目,以5-8折优惠,形成常态化服务。在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维权、医疗保健、心理咨询、文化体育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产业。采取政策引导、财政补助等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国老年协会 “助老之家” 项目已成立挂牌3家,在昌吉运营一年,服务千余名老年人,效果较好。引进新疆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昌吉市社会福利园区拟打造全疆首个生态养老示范基地,项目正在审批中。木垒第一家个体日间照料服务站挂牌成立。部分县市也在积极筹划,引进民营资本兴办老龄产业,发展老龄服务事业。
四是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完善并得到落实。各县市出台了一系列涉老优待、老年维权政策,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参观各类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入厕等。2012年,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达1.65亿元,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了90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津贴,共发放高龄津贴756万余元。阜康等部分县市通过了救助体系方案,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比原来一倍。居家养老试点的困难老人补贴由原来的月60元调整到150元。
五是关心、支持、规范老年协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倡导文化养老、尽快养老,积极支持老年协会各社团的发展。全州已建成有一定规模的老年活动中心9家,老年活动站(点)556个,老年健身房46个,门球场15个,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站256个。共有老年协会社团625个,每年开展大型10余场、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娱乐健身比赛活动100余场,参加老人达到6000余人,投入活动资金近百万元。形成了 “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各类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经常参加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43.8%。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来源:昌吉州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