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末,辽宁省总人口为4254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51.7万人,占总人口17.67%。年增长率为4.35%。与全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4.3%相比,高出3.37个百分点。其特点如下:
一、高龄老人大幅增加。由于家庭和睦,生活环境的改善,养老及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长寿的老人越来越多。全省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92.7万人,占老年人口12.33%,年增4.9万,增幅为3.9%。其中89-89岁高龄老人增速是老年人增速的2倍,其中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15人,年增44人。
二、亚健康的老人数量持续上升。由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生活节奏快,工作学习压力过大,有106.8万老年人患有老年慢性病和其他疾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9.82%。
三、空巢老人的数量激增。随着社会城镇化进程加快,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子女因工作、学习、婚姻等原因与父母同城(村)、异域分别居住的越来越多,进而造成空巢老人大量涌现,2012年末,全省空巢老人达到340.6万人,占老年人口45.31%,较2011年增加了3.33个百分点,净增空巢老人36.6万人。由此衍生生活照料、疾病医护和精神慰藉的缺乏,是空巢老人面临的最突出的三个问题。
四、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全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
五、“未富先老”形势严峻。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八年增长,平均涨幅14.2%,养老金月人均已达1683元,排在全国第18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未富先老”形势仍然严峻。
六、老年人参保意识增强。2012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60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6万人,增长3.38%。其中,参保职工1098.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10.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8.7万人和23.9万人。全省994.7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2011年末增加94.7万人,同比增长10.52%。参保人员中有305.7万名农村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比2011年末增加16.3万人,同比增长5.63%。
七、困难低保老人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末,全省低保对象195.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低保对象为43.3万人(城镇13.6万人,农村29.7万人)。城镇低保月人均标准为37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为2448元。全省农村集中供养的3.6万名和分散供养的10.5万名五保老人,供养水平分别为年人均4600元和3000元。
八、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迅速。2012年末,全省城乡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591家,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0万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41家,养老床位11万张;民办养老机构850家,床位9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了27张。
九、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2012年末,全省共有城市社区服务站325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918个。全省共有10.5万老年人享受到了居家养老服务,其中1.5万“三无”、低保、特困老人获得了政府购买的服务。目前,有41万失能老年人需要长期看护,老年公寓、托管中心和养老护理人员需求市场庞大。
十、老年维权意识增强。建立了覆盖全省的老年法律咨询服务网络,共有老年法律援助中心725个。全年处理涉老案件2569件,其中赡养纠纷占53%,财产纠纷占38%。
十一、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全省14个市都建立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的生活补贴制度。大连、铁岭、葫芦岛等市分别提高了百岁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并建立随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鞍山市千山区、本溪市本溪县、营口市鲅鱼圈区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对80-89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的普惠制度。全部落实了70岁以上老年人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规定。文化、体育、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场所落实了为60-69岁老年人提供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的优待。涉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年群体福祉的关心,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赢得了老年人及全社会的赞誉。
(来源:辽宁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