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以政策创制促老龄事业发展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年来,黄冈市紧紧围绕老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加大政策创制力度,积极运用政策创制来破解难题、促进发展、规范管理,推动出台了一大批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规范,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解决当前老龄工作存在的社会养老、为老服务政策支撑、机构人员、经费投入、高龄补贴等突出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文件的出台,在我市老龄发展史上是第一次。随后,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黄冈市直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启动了全市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到2013年9月,各县市区均出台了高龄补贴的有关政策,明确了高龄补贴标准从30元到50元不等。市老龄委出台了《黄冈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在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提出用两至三年时间解决好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任务,力争95%以上农村福利院达到省级合格福利院标准。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正式启动黄冈市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极大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必将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来源:黄冈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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