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例跨制度转移养老关系业务办结
作者:   来源: 北方新报  2015-12-25
  随着二连浩特市乃至全区首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跨制度转移接续业务的顺利办结,标志着内蒙古实现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制度互转。
  据了解,63岁的李大爷从2003年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在2011年,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他便未能再按时缴费。看着身边的老朋友一个个领取了养老金,李大爷很是焦急,于是,他便到二连浩特市社保局咨询他的社保关系到底该怎么处理?通过工作人员的介绍,李大爷得知,必须先补缴从断保至2015年即4年的养老保险费,再连续缴费两年,到2017年就可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65岁时才能领上养老金?”李大爷认为这不符合他家实际情况。于是,工作人员又给他拿出第二套方案: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就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最终,李大爷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自愿将自己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尽管月平均养老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相比少了许多,但李大爷认为,至少可以提前两年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
  对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最好不要轻易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后者待遇较低、涨幅较小、从长远来看不划算。如果条件容许的话,可以选择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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