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9月25日,我市出台了《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制定的健全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提升老龄工作信息水平、加强老龄工作评估激励等多项保障措施,都列了详细的数据目标,以确保能量化并完成 “十二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的主要任务。
我市将按照《规划》的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成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
据统计,2012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达25.8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4.12%。其中70至79周岁7.44万人,80至89周岁3.8万人,90至99周岁0.46万人,百岁老人109人。纯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约5.14万人,占老年人数的19.88%。
《规划》称,“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化发展的加速期。我市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将进一步加速发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将增加到28万余人,社会供养系数持续上升,养老负担逐步加重,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对精神文化和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些均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来源: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