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督促检查,发现存在如下火灾隐患:每个房间没配备灭火器与应急照明灯,电气线路未穿管,值班人员填写消防巡防、检查记录不详、不细。对上述问题,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这是近日江西省宜丰县民政局会同消防大队对全县28家公办及民办敬老院(养老院)进行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民办仁爱养老中心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针对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年老体弱的状况,宜丰县民政局始终把养老机构老人的安危当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首要理念,采取抓重点、强措施、督整改的方法,严厉排查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做到不走过场,确保养老机构无火灾事故发生。
抓重点,主要排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消防设施设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强措施,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给予查封。此外,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经责令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督整改,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方案。
据悉,此次排查行动,共排查出16处火灾隐患,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多年来,该县从未发生一例敬老院(养老院)火灾事故。
(来源:江西省宜丰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