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老年法》 “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宁津县老龄办深入各行各业进行走访调查,结果显示该规定的落实难点主要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出最大化的民营企业。结合本县民营企业多而大的特点,老龄办及时下发了宁老发【2013】3号关于《倡导在民营企业中增设“探老假”切实落实新〈老年法〉关于“常回家看看”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民营企业要在原来规定的职工假期基础上,每月专门增设一天假期,为“探老假”,并结合职工休假意愿,明确出休假制度,“探老假”为带薪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职工休假和扣罚职工工资。各乡镇(区办)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探老假”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老龄办还专门制定了对各民营企业落实“探老假”情况的奖惩措施。
“探老假”制度实施两个月以来,得到了企业负责人、职工和老人们的欢迎。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的人事经理郭广富讲道:“接到老龄委关于“探老假”的《通知》后,公司立即召开了职工大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每月增设一天‘探老假’”的决定。现在“探老假”实施两个月了,职工们每月有固定的时间回家陪父母,解决了因没有时间照顾父母而产生的后顾之忧,带动了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效益,从我们管理者的角度来说,这个假休得有意义。”“在企业上班,起早贪黑,平时去看望父母就是买点儿父母爱吃的东西,放下东西就匆匆地上班去了,很少真正坐下来陪陪父母。现在可好了,有了‘探老假’,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时间和父母团聚。看着老人开心了,自己心里也高兴。”职工李太新发自内心的声音。李太新的母亲乐呵呵的说:“原来孩子工作忙,没时间来陪我,来了也是匆匆又走了,我也不埋怨他们,毕竟工作是第一位的。自从有了‘探老假’,每个月孩子们都能来陪陪我,热热闹闹地一起吃顿饭,帮我做些力所能及的活。真是太好了,感谢政府这么为我们老年人考虑,让我们的晚年生活不孤单。”
截至老年节前夕,宁津县开发区入园的168家民营企业中已有69家企业落实了每月一天的“探老假”,12000名职工在这固定的带薪假日里尽情陪伴自己的父母,老人们享受到了天伦之乐。
(来源:宁津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