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着力营造老年宜养环境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年来,寿光市认真贯彻市委、市府的决策部署,把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从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突出老龄工作主题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今年以来,寿光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动员会议,邀请专家、教授和上级有关领导来我市现场指导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贫困老年人,由政府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
  今年先后筹划了城投·太阳城养老养生型项目,寿光市光明医院医养结合型养老项目,榆园老年公寓和东方文化园养老村等一批综合性、示范性养老服务项目,总投资14.5亿元,筹建养老床位数5000张以上。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重点打造了向阳社区爱老幸福乐园日间照料中心和孙家集街道三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新推行了大户带小户、一拖一挂式养老模式。将全省知名家政服务机构“阳光大姐”全面引进社区,为社区老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目前,已完成机构养老床位数2260张,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居家互助养老点43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个。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建立
  推动建立实行了高龄津贴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凡具有寿光市常住户籍,年龄在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60元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且实现按月发放,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快养老保障向普惠型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加。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900元和2500元,根据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要求,今年对全市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开展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建立了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医疗机构普遍实行对60岁以上老年人挂号、就医、取药、住院等服务优先。四是扎实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对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家庭负担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
  依法推动维权工作。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广阔的权益空间和法律保障。按照潍坊市老龄办和司法局《关于设立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维权机构,积极发挥“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工作站”的作用,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加强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涉老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公开处理、严厉打击,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认真落实各项惠老政策。强化涉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督查工作,充分发挥 “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敬老文明号”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养老和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针对农村存在的个别儿女不孝顺、不赡养老人和涉老邻里纠纷等问题,从完善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制度入手,规定赡养书实施细则,规范和约束赡养老人的行为,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观念和老年人自身维权意识。
 
  四、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浓厚
  今年,按照中组部、全国老龄办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老年文体组织建设,发展壮大老年文化体育队伍,全市启动了“文化惠民进千村、服务群众乐万家”送文化器材下乡活动,为975个行政村、13个城市社区的988支文艺队伍发放文化器材,全力改善老年文体活动条件,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老年活动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强惠老政策宣传,营造敬老氛围。积极组织新《老年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银龄安康”杯《老年法》知识竞赛,并取得了可喜成绩。精心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敬老文明号”创建、潍坊市第一届十大孝星评选、全市敬老模范单位、个人和模范老人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做好“敬老月”和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的组织工作,结合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及“敬老月”活动的宣传,不断增强公众敬老意识,营造创先争优、争做敬老楷模的良好社会风尚。
 
    (来源:寿光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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