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失独家庭和计生病残家庭逐年增加,为解决这类家庭在生活和养老保障上面临的困难,惠州进一步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拟于近期提高失独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的补助标准,使之逐步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让失独家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根据全市计生系统初步统计,惠州失独夫妇共约100对。这类家庭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基本已失去再生育能力。
记者了解到,对于失独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的关怀关注,惠州除设立“计生温暖基金”给予扶助金关怀外,还对经市鉴定的病残家庭和失独家庭再生育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并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放心保),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的后顾之忧。据悉,早在2008年,为妥善解决独生子女死亡给其家庭造成的困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惠州就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办法》,开扶助“失独”家庭之先河,《办法》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扶助金10000元。2009年,《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出台,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2012年,惠州市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再次探索建立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的救助制度。同年11月,旨在帮扶救助计生特殊家庭的惠州市“惠一家”优生健康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启动,仪式上共募得首期生育关怀资金1487万元,全部用于扶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至此,惠州探索出了一条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补充,以家庭为落脚点的关怀关爱“失独”家庭的新路子。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