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3年10月29日)上午,市规划国土委举行主题为《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和《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台账》的在线访谈活动,并邀请地区规划处参与本次访谈互动。
对市民关心的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市规土委地区规划处处长陈晓光介绍说:“本次专项规划的养老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助养、生活护理、医疗以及社会服务需求等综合性服务的,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公共设施;而机构养老设施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此外,规划还为无障碍设施、老年大学、老人活动场地等提出了规划指引和要求。”
对网友提出的“原特区内外的配置标准是不是一样的”的疑问,陈晓光解释道:“各区养老设施的规划标准是一致的,主要是考虑老年人口的数量,需要提供机构养老设施的床位,同时也考虑到土地的供应情况、交通便利情况、医疗设施的配套情况,以及环境条件等。”
(来源: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