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将从明年起执行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提高该市高龄老人优待水平,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推动该市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市政〔2013〕95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老龄委联合制定了《桂林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凡持有该市行政区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生活津贴发放对象。根据文件要求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该制度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广西桂林民政)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