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梧州市市长朱学庆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研究部署林下经济发展、实施质量强梧战略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认为,建立该制度有利于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和助老意识。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凡户籍在梧州市范围内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生活补贴。其中,全市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城区年满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元,各县(市)的发放标准由当地自行制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要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档案和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同时严格规范发放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实行专款专户管理,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