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全市老年人创造一个舒适的养老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近日,该市出台了《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积极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通知指出,对由市民政部门批准新建的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后,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所属的同级财政按照每月每张床位100元给予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的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由入住对象的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供养标准予以补助,切实保障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