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至8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及老年人社会优待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成六个小组赴翠屏区、南溪区、宜宾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六个区县和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六个部门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四个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后查看了老年大学、老年人救助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各类机构,详细询问了解养老设施运行管理、服务制度,入住老人生活环境、饮食起居,老年文体、教育事业开展等各方面情况。通过了解老年法的实施情况,检查组对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着力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老年法的有效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参与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本月18号检查组将听取市政府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的情况汇报,各检查组也将就检查情况发言。
(来源:宜宾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