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强力推行各项养老保障政策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截至目前,烟台莱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5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1%,老龄化程度高于山东省2.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8个百分点。多年来,莱阳市按照上级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以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为抓手,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各项养老保障政策,2012年被山东省人社厅、省老龄办授予“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全面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到目前,全市投保人数已达59.69万人,投保比例将近100%,全市已有15.3万老年人领取养老金。自2011年开始,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2012年全市共发放基础养老金9306万元。
  二是按时足额发放长寿津贴。自2005年开始,对年满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12年的每人每月300元。自2009年开始,对年满90-99岁高龄老人发放长寿津贴,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2012年每人每年300元。同时,在全市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庄推广开展了由村集体对老年人实施生活补贴制度,目前全市已有320个村庄对老年人每年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占村庄总数的42%。
  三是加大对特殊老人群体的救助力度。每年争取12-15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中“空巢、失能、特困”老人实施救助,多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30多万元。对符合条件的9768户农村贫困户、13339人实行了低保政策。这些养老保障政策的落实,为广大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来源:莱阳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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