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如何“老有所养”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这是对我国现有养老制度改革提出的目标。在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下,世界各国的养老制度都在不断经历变革。
 
美国:养老金危机倒逼制度性改革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案》,经过1983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美国建立了公共管理、部分积累、待遇确定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美国养老保险缴费率最初定为2%,1950年提高到3%,1960年提高到6%,1980年提高到10.2%,1990年提高到12.4%后就一直维持到现在。美国退休者的养老金替代率的平均水平为39.4%,由于在养老金计发时引入了收入再分配因素,所以低收入者的替代率是高于高收入者的。例如个人工资为平均工资50%的退休者的养老金替代率为51.7%,而个人工资是平均工资150%的退休者的养老金替代率为35.3%。
  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发放,美国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的成本率相当于缴费工资的10%左右。由于成本率低于12.4%的缴费率,所以每年会形成一定规模的缴费盈余,为此政府建立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将缴费盈余积累到该信托基金中。到2011年底,信托基金积累的资产达到2.5万亿美元。信托基金的资产全部购买了特种国债,其利率是根据同期4年以上国债的市场平均利率确定的,并且可以在任意时刻兑现,这样既保证了信托基金的流动性需要,同时也使信托基金免于投资回报率波动的风险。
  美国在1946年到1964年“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口将从2010年开始大量进入退休者行列,这导致养老保险制度内部退休者相对于缴费者的负担比快速上升,成为人口老龄化对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挑战。2000年美国养老保险制度负担比为0.33(3个缴费者对1个退休者),2040年将提高到0.5(2个缴费者对1个退休者),之后将长期保持在0.5的水平。
  老龄化导致未来养老金支出和需要的成本率不断提高。根据美国社会保障总署预测,养老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从目前的4%提高到2050年的8%,同时需要的成本率将从目前的10%提高到2050年的18%。随着老龄化水平的不断提高,2011年已经出现了当期缴费收入小于当期养老金支出的问题,需要利用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的积累来弥补收支缺口。美国社会保障总署的精算报告显示,到2032年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的积累将全部用尽,之后养老保险基金将陷入支付危机之中。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导致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危机,在布什总统时期曾经考虑将部分缴费转型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试图配合现存的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满足未来的养老金支出需要。但是这个调整并没有实现,一方面是因为部分缴费转入个人账户将导致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减少,形成养老金支付缺口;另一方面是因为美国从2006年开始陷入了次贷危机导致的全面经济衰退,资本市场严重受挫,这使得拟建立的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面临不利的投资环境。
  最终美国没有选择引入个人账户的改革方案,而是通过对现存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参数调整”来应对老龄化的冲击,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对标准退休年龄进行调整。标准退休年龄从2000年开始在65岁的基础上每年提高两个月,到2005年提高到66岁。然后保持这个水平到2016年,之后将在66岁的基础上再开始每年提高2个月,到2022年达到67岁。
  第二、对延迟退休和提前退休进行相应的待遇调整。美国规定相对于标准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养老金待遇要下调,而延迟退休则可以得到待遇提升的奖励。以66岁的标准退休年龄为例,如果66岁退休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为100%,那么提前一年退休待遇平均下降6.25%,延迟一年退休待遇可以提高8%。而且随着标准退休年龄的提高,延迟一年退休的待遇上调水平保持增加的趋势。通过这样的调整客观上激励参保人延迟退休,可以降低养老保险制度的负担比,有助于改善基金收支状况。
  第三、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首先,美国财政部将对超过一定水平以上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的所得税部分划转到养老保险基金以增加其收入,例如2011年美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有222亿美元来自对养老金待遇的征税收入。其次,扩大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美国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每年超过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个人工资部分是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通过提高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可以增加缴费工资规模,在缴费率不变的条件下增加缴费收入。例如2011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0.68万美元,2012年提高到11.01万美元。
  第四、改革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机制以控制养老金支出的增长水平。美国退休者的养老金待遇每年是根据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的,而研究显示消费价格指数高估了退休者生活成本的增长。2013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要将养老金待遇根据与生活成本更匹配的“链式”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待遇调整,该指数比原来使用的消费价格指数低0.2%至0.3%,这个调整可以减少养老金支出增长带来的压力。
  即使如此,美国社会保障总署依然指出未来75年的养老金缺口规模为8.6万亿美元,为了弥补这个缺口,需要将未来75年每年的缴费率提高2.5个百分点。如果推迟缴费率的提高,那么未来需要调整的缴费率的规模将不断上升。因此对于美国养老保险而言,最有利的做法是尽早完成缴费率的调整,因为推迟不会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危机,只会使危机的程度变得更为严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杨俊
 
俄罗斯:变革中形成三大支柱模式
  与许多西方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不同,俄罗斯的养老保险制度脱胎于前苏联养老保险国家统筹模式,并在短短二十余年内经历了政治变革、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等多重挑战。因此其制度一直处于变革中,经历了从前苏联国家保障模式到现收现付模式再到市场经济下三支柱模式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了一种适合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
  政治变革和经济转轨影响了第一次变革。苏联在解体之前的养老金制度是典型的国家包揽式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国家——企业保险而非社会保险,具有两大主要特征:一是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劳动者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险费用:二是养老保险受按劳分配原则的影响,与工龄直接挂钩。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采用了“休克疗法”和激进的私有化措施,在养老保险上也宣布废除国家保障制,于1991年12月颁布了养老金法,建立了独立于国家预算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起始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养老金的来源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8%、个人按本人工资的l%缴纳。其主要特征:一是延续现收现付模式,虽然这种改革方案是把国家包揽式的现收现付制变为多方共同负担的现收现付制,但其基本形式仍是现收现付制;二是新参保人员养老金数额只与工作年限及工作期间的工资挂钩。这直接导致两个后果:由于俄罗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危机和经济危机,养老金受到通货膨胀影响,不断贬值;人均工资的下降将直接造成养老金在绝对数额上的减少,从而使现收现付制度的运行难以为继。
  社会转型和制度难以持续带来了第二次变革。叶利钦执掌俄罗斯中后期,不但出现了经济危机,更为重要的是,社会结构剧烈变化,资本寡头和低收入人群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居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特别贫困的占11%。最初,俄罗斯考虑修改精算办法,通过制度修补来解决问题,但严重的社会矛盾以及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固有不足使俄政府终于意识到,在原有体制内的修修补补是无济于事的,只能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根本改革。
  2001年12月起,俄罗斯政府连续出台了4个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联邦法案,分别是12月15日的第166号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国家养老保障》、第167号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强制养老保险》;12月17日的第173号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劳动保险》;12月31日的第198号联邦法《俄罗斯联邦税法及关于税收和保险缴纳金规定的增补与修订》。
  这些法规规定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将由基础部分养老金、保险部分养老金及积累部分养老金三个支柱构成。其中基础部分养老金为固定给付制,即每月给付450卢布;保险部分养老金给付与工作期所缴纳保险费的数额相对应,多缴者多得,这样就加强了养老金给付水平与工作期工资的联系;积累部分养老金则根据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行情况确定给付水平。
  俄罗斯现行“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已经完整,起到了协同保障国民退休生活的作用,并且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有差别的养老服务,其中社会养老金保障了即使是最贫困的退休老人也可获得维持生存的养老金。第二、三支柱的养老金收益直接同个人账户的缴费状况相联系,并且根据通货膨胀和实际物价水平,对养老金给付进行指数化调整,细化养老金计算方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普京政府改革的重中之重,并成为政府赢得公众支持的重要原因。2004年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俄罗斯民众把普京总统在解决养老金问题上的有效做法评为其任期内“最伟大的成就”。
  俄罗斯养老保险制度在变革和定型的过程中,体现了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从激进变革到稳妥解决转轨成本。第一次变革时俄罗斯采取了与经济改革类似的“休克疗法”,试图快速变革实现制度过渡,但因为全体国民的反对并未成功,而延续了原有国家和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的模式,且使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越来越低。而在改革现收现付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俄罗斯政府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花大力气通过各种途径解决转型成本问题。新世纪俄罗斯政府用石油和天然气换回的大量财政收入,为转型成本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强有力的保障。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国家税收的形式为退休工人提供维持生活的基本养老金,且规定新方案实施前的“老人”可以领取到原现收现付制下同等水平的养老金,维护了社会公平。
  二是从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到合理分担责任。第一次变革时俄罗斯延续了原有现收现付模式,为了政权巩固的需要,多次人为上调养老金水平,但事实上由于通货膨胀、经济危机,政府并没有给予国民稳定的养老预期。而在第二次改革中建立了责任分担机制,政府除了承担基础部分养老金和公务员、军队养老保障外,主要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承担责任,其他两个支柱主要依靠企业和职工缴税,并享受税收优惠,不同支柱的养老金缴费来源明确,缴费主体清楚,保证了受益人的权利。
  第198号联邦法规定养老保险由缴费形式变为按统一社会税的形式缴纳,将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工伤、生育、职业病的险种)、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合并按工资总额的35.6%征收,其中28%用于养老基金,4%用于社会保险基金,3.6%用于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第167号法案的规定将被保险者分成3个年龄层,每个年龄层在保险养老金和积累养老金都确定一个相应的保险税率,对于年轻的劳动者规定较低的保险养老金税率和较高的积累养老金税率,而对年老的劳动者则规定较高的保险养老金税率和较低的积累养老金税率,这样有利于劳动者生活的稳定并为未来实现较高的养老金替代率提供了可能。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张利军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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