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贯彻老龄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全国老龄委组织对云南省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2013年11月10日至13日,由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高全立、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带队的全国老龄委第三检查评估工作组一行9人,深入昆明、楚雄2个州(市)4个县(市、区),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情况汇报会、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敬老院、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助老网络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等方式,对云南省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进展情况认真进行了检查评估。
  11月13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组织召开贯彻执行《规划》情况汇报会,省老龄委主任、副省长尹建业,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斌,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段丽元,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省老龄委副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焰平和省老龄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和向群等领导出席会议,省老龄委16个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以及省老龄委办公室的同志参加了会议。杨斌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尹建业副省长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老龄委,就云南省贯彻落实《规划》中期的进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尹建业副省长在汇报中指出,《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国老龄委及其办公室、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帮助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涉老部门的积极协作支持下,云南省老龄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从今年8至9月云南省组织的中期检查评估情况看,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较好,25个指标中,有23个指标已完成和完成过半,占92%。其中,9个约束性指标已完成了7个,完成率77.78%;16个预期性指标中,8个指标已全部完成,8个指标已完成过半,较好地完成了《规划》中期目标。一是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为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不断发展老年文体事业,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四是全面落实优待政策,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五是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敬老助老社会意识普遍增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省老龄委部分成员单位的同志结合本单位的职责要求,对贯彻执行《规划》情况作了补充发言。
  高全立委员、朱勇副主任对与云南省贯彻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对老龄事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十二五”老龄规划指标完成好,老龄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进步,尤其是老龄法规政策制定、老年人基本权益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老年人优待、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等方面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其他省(市、区)的前列;客观地指出了云南省老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站在全国的高度,紧密结合云南的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政策研究,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和老龄队伍能力建设,健全落实组织保障措施等重点工作,对云南省加快推进“十二五”老龄规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促进老龄事业全面持续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源:云南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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