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老龄办)与爱心企业联合,每年出资5万元,首次设立“失独老人贫困救助基金”,已救助失独老人13人。
在生活救助方面,原则上失独60岁以上老人,每户每年一次性享受2000元生活救助,每年1月15日发放;在临时救助方面,原则上失独老人遭受自然灾害、社会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紧急患难事件考虑临时救助,同一救助对象,年度内累计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失独老人需填写《失独老人生活救助申请表》,加盖村(社区)、乡镇(办事处)慈善分会、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公章,本人拿身份证到牡丹区慈善总会领取生活救助金。
据悉,首次设立'失独老人贫困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项支付。”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 牡丹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