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烟台市将落实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作为全市老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为确保3月1日起实施的《烟台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主要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履职的自觉、自律意识,同时市政府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确定为2013年为民服务实事内容。现在各项优待政策和为民服务实事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实行高龄补贴方面,全市范围内普遍实行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其中昆嵛山保护区将津贴的范围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7个县市区扩大到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财政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受益老年人达22.90万人。福山区、招远市的乡镇还配套实行高龄补贴制度。在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方面,对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在全市范围内得到落实。长岛县60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游览县内各旅游景点和乘坐县内公交车对一律免费。另外在对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门票优惠,贫困老人在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收费享有优惠等方面与省优待规定相比又有所突破。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