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年新增养老床位5300张 推行医养结合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济南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到2015年,基本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同时,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区域规模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机构43处
  根据意见,到2015年,市级建成1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每个街道建设1所具有老年人托老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到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2014年,济南要新增养老床位5300张,新建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机构43处,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3处,新建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个。
 
  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验收
  根据意见,济南要求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级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区域规模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将上门服务
  按照济南市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工作计划,今后济南市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逐步建立起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今后,济南市将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同时,鼓励发展邻里养老互助服务。发展老年电子商务,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所有农村“三无”老人纳入五保
  对于农村养老面临的难题,意见也作出了要求。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供养标准。
  同时,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有条件的要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推行医养结合
  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缺少医疗服务的问题,对此,意见规定,济南将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医院以及传统养护型养老院向以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护型养老机构转型,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同时,推行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养老模式,探索实施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门诊办法,方便入住老年人就医。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福彩公益金一半以上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除了税收优惠,意见还要求加大补贴支持。对孤寡老人、失能和半失能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低收入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并免费安装为老服务“贴心一键通”。
  同时,市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推进民办公助,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助、改造补助和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在省级资助的基础上市级配套资金给予专项补助和运营补贴。各县(市)区也要加大扶持力度。
 
    (来源:济南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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