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龄化程度的持续走高,如何以积极的心态和理性的制度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是各级政府当前必须面对的课题。
近年来,湖南省从加大制度供给入手,把解决单纯的养老问题提升到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高度上来,在全局规划上主动适应了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副主任陈毅华表示,人口老龄化问题已从抽象概念发展为横亘在眼前的一道现实难题,政府应该从物质、精神、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战略准备,尤其需要探索建立一个更高层次的供应链,即做好顶层设计,科学界定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积极推进老龄战略转型升级。
健全五级工作网络
自1996年开始,湖南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比全国早了3年。此后,全省老龄人口呈稳步持续上升态势,并以每年近30万人的速度增加。省委、省政府据此认识到,随着老龄化进程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矛盾的交织,老龄化风险敞口的不断放大已不再简单关乎个人或家庭,而是传导到了整个社会层面,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
积极应对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容不得半点迟钝。湖南首先从改变过往被动的、传统的工作方法入手,在体制机制上进行重新布局,搭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网络,打造了“大老龄”工作格局。
省级层面形成了由副省长任省老龄委主任、省直31个单位为成员的组织体系。各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多数村(社区)一级则实行“五会一长”制,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了形成合力,湖南建立完善了部门协调机制与联席会议制度。省老龄委每年召开一次老龄委全会、一次工作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共同研讨“敬老月”活动开展、优惠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
为了确保老龄工作的落实,湖南还强化了绩效考核。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建设作为基层老年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民政厅的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政事项考评范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中,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养老服务覆盖率这两项指标,在中心城区、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考评中占到了4%,在扶贫开发县(市、区)甚至达到了5%。
调整完善公共政策
人口老龄化改变社会利益格局,“老龄社会”背后的民生百态正期待着政策的回应。陈毅华认为,随着老年群体社会利益诉求的日益凸显,对公共政策的调整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近年来,湖南力求突破补缺型社会福利模式的格局,从制度上推动普惠型老年福利政策的完善。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通过财政专项补贴在所有县(市、区)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部分地方还把这一政策延伸到了乡村。全省基本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并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资金扶持制度、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
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更是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引领,将老龄事业的发展纳入重点工作中谋篇布局。《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为老服务等列为重要内容。
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的《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更是从宏观上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完善老年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权益保障、创新老年社会管理与服务、构建和谐安养环境体系等七个方面的战略任务。
缓解城乡失衡隐忧
面对老龄化加速的现实,湖南从缓解养老资源配置城乡失衡的情况入手,将合理配置资源作为应对老龄化路径抉择的关键一步。
在城市,引导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鼓励服务企业参与社区照料服务。全省城镇社区日间照料场所拥有床位8000多张,城市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近30%。在农村,则依托乡镇敬老院等场所,设置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向贫困、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全省农村日间照料场所拥有床位约1万张,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达15%。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00多个,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达20多项。各级政府近两年投入4000多万元为“三无”、特困和高龄老人提供购买服务。推动“虚拟养老院”等新的服务模式的发展,使养老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自2009年以来,湖南还积极推动农村敬老院由单一服务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变,相继以此为依托建成乡镇示范点1500多个。今年启动了省级村(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依托废弃学校、工厂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来源:湖南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