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全市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老年人体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意见》提出,强化工作措施,夯实老年人体育工作发展基础。一要健全和完善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二要不断完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三要深化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四要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建设。五要以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开展。
《意见》提出,强化保障机制,加大活动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将老年人体育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本级不少于25万元;灵宝市不少于15万元,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不少于5万元,其他县(市)、区8万至10万元;乡镇、街道办事处1万至3万元,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各级体育部门要从体彩公益金中用于全民健身资金的部分中提取8%~10%,市民政部门要从福彩公益金中提取不少于10万元,用于老年体育组织专项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
《意见》要求,不断总结和完善由老体工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助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合力。
(来源:三门峡日报)